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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012年01月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担任民庭书记员 编撰各种法律文书,多次协助合议庭整理卷宗、传唤当事人、发传票等,并做好庭审笔录。 做好案件归类,多次旁听案件的审理过程,期间开阔了眼界,了解了民事案件的审查程序。 与当事人沟通,做好核实和记录,有严谨稳健的工作风格,并找到了与人交流的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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