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韩人力网获悉,日前,韩国驻中国大使馆发布《韩国劳动者在中国免除社会保险的延长申请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韩国劳动者在中国免除社会保险的延长申请通知
说明背景
○ 2011.10.15.开始,中国内所有外国劳动者都有义务且必需要加入社会保险
○但是,韩·中 双方缔结的社会保险免除协定(2013.1.16生效),在中国境内的韩国劳动者,向中国社会保险部门提交国民年金工团保险证明书,即可5年内免除在中国境内交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 保险费率:养老保险(公司20%, 个人8%),失业保险(公司:2%, 个人1%)
○2018.1.16,随着5年免除期限即将到来,出现要延迟社会保险的延长对象,延长对象在5年免除期限截止前3个月,需要向国民年金工团提交延长申请
□免除对象
○中国境内的韩国劳动者中,在韩国已交国民年金·雇用保险;已经在中国内申请5年内免交社会保险,并且已经得到免交养老·失业保险许可的劳动者
○在中国境内为法人的韩国劳动者,不在延长申请之内
□免除 申请方法
<1> 2018.1.16日, 5年免除期限即将结束的劳动者
○ 截止到2017.9.29日为止,向国民年金工团提交 加入证明申请书及相应的文件(派遣命令书、加入雇用保险确认书)
* 1期(~’17.7.15.), 2期(~’17.8.31) 接受截止, 现在第3期(’17.9.29 期间)接受中
○对于没有提交社会保险加入证明书的延长对象,在期限内一定要提交申请书
-超过期限的情况:没能申请上免除延长,会出现交付双重社会保险的情况
○提交申请书时,依据国民年金工团和中国相关部门的协议,可以延长5年免交保险
<2>2018.1.16日之后,5年免除期间截止的劳动者
○依据劳动者个人的情况,在5年免除期限截止前3个月,向国民年金工团国际合作中心提交延长申请
-(具备材料)加入证明书,发给申请书,派遣命令书,雇用保险加入确认材料
○国民年金工团,向中国相应机关提交免除延长申请后,经中国相应部门同意后,才可以延长5年免除申请
□相应机关及联系处:
○ 国民年金工团国际合作中心负责人 :刘英洲代理, 仁熙元 主任(02-2176-8733, 8727)/
○ 申请方法: 传真 02-3485-9807
○ 详情请参照国民年金工团网址、 部落格。
○附: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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