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人力网-韩企资讯:韩国国会表决通过了反贪法案《金英兰法》,专家建议政府应以此为契机改善企业应酬文化,杜绝因招待费支出过大而给企业和社会造成沉重压力。
在华韩企招聘网获悉:韩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招待费支出可享受免税优惠,一年获免税优惠的招待费上限为1200万韩元(约RMB6.6320万元)。按企业规模大小其销售额的0.03-0.2%可被纳入招待费。
据韩国国税厅的统计数据:2000年以来企业招待费在逐年增加(2005年初外),2013年韩国企业总招待费达9.0067万亿韩元,首次超过9万亿韩元,与2004年相比增长80%。
在美国等其他国家,企业招待费没有免税优惠且会进行严格管理。
在美国与工作没有直接关系或过多的支出不能获得免税优惠,招待费超过一定金额必须留下收据等相关记录。
日本原则上不会对招待费提供免税优惠。
英国将招待费算作职员工资的一部分,不提供免税优惠。
据在华韩企招聘网了解:以《金英兰法》获得国会通过为契机,政府应考虑修改企业招待费规定。
韩国江南大学税务系教授安昌湳表示:50%的中小企业和30%的大企业的招待费超出限额,若企业过于依赖应酬,会阻碍公平交易,这将给社会造成严重负担,必须由接受招待的人纳税,这会有助于消除招待习惯。
汉城大学教授李钟受表示:应从账目上删除招待费项目。
安进会计法人研发中心主任孙元翼指出:招待费支出有利有弊,若不进行招待会给企业活动带来压力,若招待过度公平竞争会受到影响,因此需要密切观察企业的招待费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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