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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企规定:职务能力差或业绩不佳时企业可解雇员工

点击:次 添加日期:2015-12-31 09:24:09 来源:中韩人力网-韩企就业指南 编者:金秋 

中韩人力网

          中韩人力网-韩企就业指南 :韩国雇佣劳动部30日公布以职务能力和业绩成果为主要评价标准的人力资源运营方案以及《就业规则指南》修正案草案。
       中韩人力网获悉,韩国雇佣劳动部介绍,上述方案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法律内容和案例,企业可解雇工作能力差或业绩不佳的员工。解雇事由将通过团体协议规定。

      如果在向员工提供重新培训以及重新安排部门等机会后仍然没有改善问题,企业可将其解雇。据中韩人力网了解,而企业在引入不利于员工的规章制度时,必须获得五成以上员工的同意。但在社会观念上若有适当理由即便没有获得员工同意,也将拥有法律效力。
       韩国劳动界为此在政府首尔办公楼前举行集会,表示强烈抗议。

       韩国劳总表示,根据劳资政大妥协协议,政府需要同劳资团体进行协商,才可达成相关法案的协议。

       政府单方面公布政府案违反了劳资政协议。

      中韩人力网-韩企就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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