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人力网-韩企资讯:韩国房地产业界近日消息,韩国法务部发布的通知显示,适用于房产投资移民制度的房产范围进一步扩大,解除合约、取消合约、企业所持全租住房等所有类型的未售房都可计入。也就是说,只要是地方自治团体所认可的未售房均为该制度的对象房产。
在华韩企招聘网获悉:2014年9月法务部将房产投资移民制度的对象未售房定义为:“根据住房供给规定通过认购等方式选定入住人后剩下的住房”,但是由于未售房有多种形态,在区分房产投资移民制度对象住房上存在着不小的困难。
据在华韩企招聘网了解:除了因没有认购者而由企业所持的未售房以外,合约被取消或解除的住房、尚未出售的全租房等房产是否属于未售房,曾经引发过极大的争论。
正因为这种模糊的标准,永宗岛天空城2014年除了2户公寓楼之外没有任何业绩。仁川经济自由区厅2014年11月原本打算以上海和北京的企业为对象展开投资说明会,但也因此取消。
法务部相关人士表示,这次制度修改后,在不对现有居民造成影响的前提下扩大了未售房的范围,将带动外国人投资。
韩国政府为吸引海外资本,进一步放宽了房产投资移民制度的对象房产范围,所有未出售住房都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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