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人力网】 为商务目的去韩国工作的中国人,一般需提供韩方的邀请书和在职证明等,同时需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具体要求如下:
1.韩政府机构邀请时,须提供邀请信和在职证明。
2.在韩国设立了分公司或进行投资的中国企业所属人员,须提供邀请信、公司设立许可书副本或投资许可书副本。
3.与中国年交易额50万美元以上韩国企业邀请时,须提供邀请信、法人印签证明书、所属单位的在职证明或出差证明。
4.中国中央所属总公司的职员,须提供邀请信、所属单位的在职证明或出差证明。
5.韩国政府投资机构(25个指定)、金融机构(26个)以及大韩贸易振兴公社、韩国贸易协会、大韩商工会议所、中小企业中央会、中小企业振兴工团邀请时,须提供邀请信、法人印签证明、在职证明。
6.对中国投资10万美元以上的韩国企业(法务部指定428个)邀请时,须提供邀请书、营业许可书副本、海外投资副本、在职证明。
签证的延期
持旅游签证者,如果希望延期签证,应在原签证有效期内,亲自持护照向当地移民局提出申请。但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持居留签证者,应在原签证有效期满前5天内,亲自持护照、申请书、临时居住户籍等,向当地移民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停留。 如果在一特定期间希望离开韩国并再次入境时,只需在离境前办理再入境许可,不用重新申请签证。 签证联系电话:汉城(02)776-8984;金浦国际机场(02)662-7611;釜山(051)463-7161;金海国际机场(051)98一1871;济州机场(064)22-3492。
再入境许可
旅居韩国的外国人,在一特定期间希望离开韩国并再次入境时,只要在离境前获得一再入境许可,便无需申请新的签证。 法国、比利时、丹麦、荷兰、卢森堡、挪威、瑞典、瑞士和苏里南的公民,只要在向韩国官方报告过的居住期内返回韩国,便不需要办理再入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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