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人力网-韩国国民保险-在韩劳务人员参保:韩国保健福祉部28日发布一项关于《国民健康保险法》施行令和施行规则的部分修正案立法预告,将旅韩外国人参保资格中的最短停留期条件由3个月延长至6个月。
中韩人力网关获悉,修正案规定,滞纳医保者申请延长停留或再入境时法务部将不予受理。
持访问同居(F1)、居住(F-2)等签证的外国投保人今后须缴纳高于平均水平的医保费用。仅永久居住权(F-5)和结婚移民者(F-6)继续享受国民待遇。外国难民此次也被列入参保对象。
修正案进一步扩大了国家免费体检的适用范围。对于适用韩国国民健康体检的投保人,其20-39岁赡养家属和个人参保者家属今后也可享受体检待遇。年收入不足100万韩元(约CNY 6000元)的未成年人免缴医疗保险费。
韩国政府今年6月发表韩国《外国人和旅外侨胞健康保险制度改善方案》,该方案也旨在改善外国人享受高额医疗补贴后随即出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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