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人力网小编这里为您介绍一下赴韩签证的申请程序。
首先,签证办理地点原则上应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所属的领区签证处办理。
其中,申请留学(D-2-1,至 D-2-6)、语言研修(C-3-1,D-4-1)等签证的在校生或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所属使领馆申请办理; 商务签证及在外同胞签证(F-4)中以法人企业代表、管理级职员资格申请的需核实公司情况的签证,应在公司所在地所属使领馆申请签证。
另外,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签证(访问就业、雇佣许可者、结婚移民、永住权者家属),应在<无犯罪记录证明>签发地(户口所在地)所属使领馆申请签证,免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访问就业再入国者(H-2-7)可不限制户口所在地递交申请。
而申请长期签证的人员,须提交由大使馆指定医院签发的肺结核检测证明(2016年3月2日起实行)。其中, 留学(D-2)、语言研修(D-4)签证从2016年7月1日起实行,未满5周岁儿童免交肺结核诊断书。
在外同胞(F-4)签证申请人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人和同胞签证(C-3-8)申请人,不受领区限制。
除以上签证之外的其他签证,申请人即便户籍所在地不在我领区,如实际居住地在领区,可在我使馆申请签证,当然,部分地区申请人需要提供暂住证。
其次,签证申请及领取时间:申 请,09:00 ~ 11:30; 领 取 , 14:00 ~ 17:00。其中,申请结婚移民签证(F-6),需提前电话(8532-0419)预约,并须本人到大韩民国驻华大使馆递交材料。
第三,护照剩余有效期一般是从申请签证之日算起,签证申请人护照有效期需超过六个月以上。当然,有紧急事项例如却因亲属死亡等事由需紧急赴韩,同时可在护照剩余有效期内回国时,可以申请签证(需提交承若书)。此条例从2014年11月3号起施行
第四,签证申请方法及代办范围:公务护照持有者需通过中国外交部申请;所有种类签证,均可由本人、代办机构、代理人申请,但旅游签证(包括医疗观光)只能通过大使馆指定的代办机构(旅行社)申请。其中,已在线预约旅游签证的申请人、第三国公民可由本人直接来馆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代办机构申请的各类代办机构所能受理的范围之内的签证。通过大使馆指定的优秀旅行社代办签证,可享受免交部分材料及缩短签证所需时间等便利。而代办社可根据代办总件数、距离、交通费、其他使领馆的手续费,自主决定代办费。
代理申请的范围:家人或公司同事一同申请同一类签证时,可由其中一人申请。申请人的家属(2寸以内)在出示结婚证,户口本、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后可代为申请。公司等单位职员在出示委托书、代理人的在职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后可代为申请
另外还有签证加急服务,此服务的 适用对象是除公务护照持有者之外的所有申请短期访问签证(C-3)和“签证发给认证书”持有者和需要办理加急签证并被认可符合加急条件者。其中,旅游签证(包括医疗观光)须通过代办机构(旅行社)办理。所需时间一般为4个工作日,优秀旅行社代办签证、“签证发给认定书”的签证只需3个工作日 如需核实所提交材料的真伪或需领事面谈,加急签证所需时间也有可能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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