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馆的签发签证是以韩国出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下面就由韩国劳务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韩国工作签证拒签的四大原因。
1、持有效护照或入境目的、滞留期不明确的;
2、有足够的理由可以认为有可能危害大韩民国利益或公共安全的;
3、有足够的理由具有可能妨碍大韩民国经济、利益秩序及良好风俗的;
4、传染病患者、吸毒者、精神障碍者、流量者、贫困者及其他禁止入境者。
如果申请人不能表明明确的入境目的及滞留期限,或不能提供说明无非法滞留可能性的证明材料时,使馆签证领事可根据上述规定认为具有拒签理由。
工作签证拒签时段及从拒签日期起2个月以后可以重新申请。即使持有签证,在韩国机场或港口办理入境手续时,经出入境管理局公务员的入境审查,认为不符合入境许可要求的,也可能会被拒绝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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